经娄底市财政局汇总,娄底市市本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8750.68万元,其中:公务接待费4579.99万元、因公出国(境)费155.9万元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14.79万元(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79.7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3935.09万元)。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065.32万元。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按照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委九项规定有关要求,厉行节约,杜绝奢侈浪费行为,继续严控“三公”经费;2016年底娄底市本级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,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。
娄底市财政局
2017年1月23日